关于开展宿迁市第二届金鼎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的通知
2017-05-11 19:39:39 作者:sqxcb 来源:
各县(区)委宣传部,市各开发区、新区组宣部,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宿迁市第二届“金鼎文学艺术奖”推荐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2017年5月3日—5月8日,逾期未申报的作品,不得参评。
二、申报事项
本届“金鼎文学艺术奖”参评门类(共7类):戏剧、电影(包括动画电影、纪录电影)、电视剧(包括电视动画片、电视纪录片)、广播剧、歌曲、图书(包括文学类图书、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)、书画摄影。
1、申报范围
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5月8日之间首次播映、上演、出版的作品。
(1)申报参评的戏剧作品演出场次不少于50场。内容要求:一是报送的作品要求是新编、原创作品(各剧种复排国内外经典名剧不在评选的范围之内);二是歌舞类作品中,以“剧”为参评资格标准,要有贯穿人物、情节及内在联系(主题歌舞晚会、歌舞诗、歌舞集锦原则上不在评选范围之内)。
(2)申报参评的电影(包括动画电影、纪录电影)必须已在主流电影院线放映或在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,并有较好的票房效益,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。
(3)申报参评的电视剧(包括电视动画片、电视纪录片)必须已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,并产生良好社会效益。
(4)申报参评的广播剧必须已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广播电台多次播放,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。
(5)申报参评的歌曲必须已在市级及市级以上电台、电视台多次播放、播出,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。
(6)申报参评的图书(包括文学类图书、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)必须为省内原创作品,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,发行量原则上不少于3万册(套),由省内出版社正式出版。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、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;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中,文件学习辅导读物、文章汇编、诗歌、百科科普、漫画国画、低幼读物等不参评。
(7)申报参评的书、画、摄影作品必须在省级以上宣传、文化和文联部门、协会主办的展览上参展。
2、申报数量
(1)以县、区、部门为申报单位,不接受个人申报;
(2)戏剧、电影(包括动画电影、纪录电影)、电视剧(包括电视动画片、电视纪录片)、广播剧申报数量不限;
(3)歌曲、图书(含文学类图书、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)、书法、绘画、摄影,每项不超过3个。
(4)申报作品的主创人员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本地创作人员;同一主创人员申报的作品不超过3 部。
(5)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申报单位联合申报,允许合作单位通过协商由一家申报参评作品。联合申报的作品分别列入参评单位的申报作品总数。
3、申报材料
各申报单位须提供“金鼎文学艺术奖”作品申报目录清单一式2份,“金鼎文学艺术奖”作品申报表(详见附件)一式4份,统一使用A4 纸规格打印并盖单位公章。各申报单位须事先排参评作品名次,并在申报表中注明。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质量,特别是音像制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。具体项目要求如下:
(1)申报参评的戏剧作品制品需报送DVD 碟和文字脚本各4份。文字脚本上不出现主创人员名字。除话剧外,其他所有剧种需有字幕。制品盒上需要且只能注明剧名、排名、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。
(2)申报参评的电影(含动画电影、纪录电影)、电视剧(含电视动画片、电视纪录片)制品均需报送DVD影碟4套,制品盒上需要且只能标注剧(片)名、排名、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。
(3)申报参评的歌曲制品仅限音乐CD碟(不报送录像带和MTV影碟)和歌谱(包括词曲,A4纸规格,歌谱统一为简谱,歌曲文字材料以表一、谱一、表二、谱二顺序)各4份,不出现生产单位名称和词曲作者名字。制品盒上需要且只能标注歌名、排名、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。报送歌曲作品必须取得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,如出现重复授权的争议,由各单位在报送前自行协商解决。
(4)申报参评的广播剧作品需报送 CD 碟和文字脚本各 4份。制品盒上需要且只能标注剧名、排名、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。文字脚本上不标注主创人员名字。
(5)申报参评的图书作品需提供作品申报表和图书各4份。
(6)申报参评的书画摄影作品需提供作品申报表4份,装裱好的成品1份。
三、评选程序
对所有申报参评作品,市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、学者和群众分类进行评选。评选分预审、集中评审、公示、终审和表彰奖励等阶段进行。
四、奖项设置
1.通过预审的作品,优先申报参评省及国家“五个一工程”奖。
2.申报作品获国家、省重点文艺作品评选奖项(具体奖项附后)和省及以上“五个一工程”奖的,不参与“金鼎文学艺术奖”评选,颁发“荣誉作品奖”证书和奖金(参照宿宣发〔2016〕15号规定执行)。
3.入选我市第二届“金鼎文学艺术奖”的作品,授予“金鼎文学艺术”作品奖,颁发证书和奖金。
4.对组织工作突出的申报单位,授予“组织工作奖”,颁发证书。组织工作奖得分按申报项目数量计算,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参评单位联合申报,作品入选后,平均计算组织工作得分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各申报单位须对作品申报资格、创作质量等严格把关,做到申报作品无争议有水准。
2.未申报参评本届金鼎奖的作品不得参与省及国家“五个一工程”奖评选。
3.未严格按申报材料要求上报的作品一律不参与评审。
4.第二届“金鼎文学艺术奖”评选工作结束后,将举办优秀作品展示活动,扩大优秀作品社会影响,更好地发挥文化引领风尚、教育人民、服务社会、推动发展的作用。
联系人:李栋;联系电话:84368051;邮箱:sqxcbwyc@126.com。
附:1.国家、省重点文艺作品评选奖项
2.“金鼎文学艺术奖”作品申报表
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
2017年5月3日
附件1
国家、省重点文艺作品评选奖项
国家级奖项:
全国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”工程奖、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(文华奖、群星奖、动漫奖)、中国广播影视大奖(电影华表奖、电视剧飞天奖、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)、中国戏剧奖、大众电影百花奖、中国电影金鸡奖、中国音乐金钟奖、全国美术展览奖、中国曲艺牡丹奖、中国书法兰亭奖、中国杂技金菊奖、中国摄影金像奖、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、中国电视金鹰奖、中国舞蹈荷花奖、茅盾文学奖、鲁迅文学奖、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、骏马奖、中国新闻奖、中国出版政府奖(国家出版奖)、中华优秀出版物奖。
省级奖项:
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”工程奖、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、江苏省五星工程奖、江苏省文华奖、江苏省戏剧文学奖、江苏省戏剧奖•小戏小品奖、江苏省戏剧红梅奖、江苏省民间文艺山花奖、江苏省摄影金瞬奖、江苏省音乐茉莉花奖、江苏省舞蹈莲花奖、江苏省曲艺芦花奖、江苏省电视金凤凰奖。
附件2
“金鼎文学艺术奖”作品申报表
电影类(包括动画电影、纪录电影)
申报单位: 排名次序:
演出场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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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和推荐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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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制 2017年 月 日
“金鼎文学艺术奖”作品申报表
广播剧类
申报单位: 排名次序:
剧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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剧 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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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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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 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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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播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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播出次数及收听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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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和推荐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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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制 2017年 月 日
“金鼎文学艺术奖”作品申报表
歌曲类
申报单位: 排名次序:
歌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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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作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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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作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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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作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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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 唱 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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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时间 |
年 月 |
收视收听传播发行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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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和推荐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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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制 2017年 月 日
“金鼎文学艺术奖”作品申报表
图书类(包括文学类图书、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)
申报单位: 排名次序:
书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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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 著 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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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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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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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 行 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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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和推荐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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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制 2017年 月 日
“金鼎文学艺术奖”作品申报表
书、画、摄影类
申报单位: 排名次序:
作品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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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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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作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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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类别 |
(书法、绘画、摄影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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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奖或展览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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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和推荐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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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制 2017年 月 日